| 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市场服务供应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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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0 17:24 文章来源:天津市红桥区经贸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公司、集团、驻区商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两节假日市场工作,满足群众需要,繁荣区域经济,根据市、区政府和市商务委的要求,就如何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市场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做好元旦、春节市场商品货源工作
各商业企业要结合元旦、春节两节市场消费特点,抓住大好契机,制定措施,搞好安排,组织好适销对路的商品,生产、批发单位要搞好市场调研,推出精品、新品上市,抓好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各商业企业要根据市场趋势及时调整商品布局和经营结构,发挥优势,积极抢占市场,繁荣“假日经济”。
二、做大做实“假日经济”,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迎元旦、春节活动
“假日经济”给经营者带来了大的商机,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要根据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民消费向多元化转变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展卖活动,做大做实“假日经济”。区域“三大商圈”要以大胡同批发市场、麦德龙、百货大楼凯莱赛为商业中心,各超市、市场、商场、商店、餐饮和服务业要结合各自特点,延长营业时间,设专柜大摆大卖,方便市民休闲购物,要美化店堂,各种橱窗灯、霓虹灯、广告灯、射灯等亮起来,大力营造红火喜庆节日气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各大超市、商场要充分利用共享空间和门前广场搞好主题促销活动。元旦、春节供应期间,特别要利用大胡同商圈充分发挥集散辐射作用,搞好优质服务,扩大销售,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各公司、集团、驻区商业企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商务委津商务流通[2007]5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企业促销安全管理和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商务部等五部委制定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促销活动的组织和安全管理,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必须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要制定和完善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公共场所的混乱、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特别防止开展以特价名义的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限时限量购物活动。
三、强化市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做好元旦、春节假日经济工作,要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各商业企业要完善进货制度,把好商品准入关,推动经营企业扩大绿化、无公害食品经营范围,对重点商品如:肉、粮油、糕点、蔬菜等要加强检查和监测,提倡“绿色消费”,严禁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出售。组织好放心食品的货源,加大放心食品的投放量和市场占有率。要搞好市场食品、消费环境安全检查,要根据《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规定检查在促销安全措施、促销宣传、促销价格、促销商品质量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习惯,保证少数民族食品供应。餐饮业要推出价格适宜、特点突出的各类菜品,满足家庭餐桌和亲朋聚餐的需求。要强化服务管理,搞好规范服务,要通过服务,提高品牌效应。经贸委会同区有关部门对节日市场供应工作和企业促销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引导企业依法开展规范有序促销活动,打造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领导,确保元旦、春节市场好于往年
各商业企业要加强对元旦、春节假日市场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工作,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要关心职工,发动职工积极投入到元旦、春节假日经济工作中,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团结一致,为振兴红桥经济做贡献。
各公司、集团、商业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将假日市场安排报区经贸委。正月初八要将假日期间的营业额、客流量、同期对比,餐饮企业定桌情况、营业额、同期对比情况报区经贸委商业科。
联系电话:86516161 传真:86516160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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